各县(市、区)统计局、市统计局开发区分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统考办字〔2022〕1号)、浙江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2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浙统考办〔2022〕3 号)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浙人社办发〔2022〕5号文件)精神,现将全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
2022年全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由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与省人事考试院共同组织实施,各级统计考办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省人事考试院通过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提供技术支持。
二、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2022年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和高级资格考试日期均为10月30日(星期日)。
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 0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 14:00-16: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 0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 14:00-16:30 统计工作实务
(注:初级、中级资格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
高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09:00-12:00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注:高级资格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
三、考试大纲和教材征订
2022年统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继续使用2021年度的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均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官网主页“网上办事”栏目内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http://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
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编写组根据 2021年的考试大纲,全面修订了《统计业务知识》和《统计相关知识》两本考试用书。为方便参考人员从正规渠道购买最新正版教材,各地可提前向浙江省统计教育发展中心集中征订考试用书,联系人:杨建民,联系电话:0571-56774865。
四、报考条件
根据《关于深化统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6号)规定,参加统计专业初、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报考条件遵照以下执行: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统计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二)具备良好的统计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自觉维护统计数据真实性,坚决抵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四)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及以上学历。
(五)报名参加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统计工作满10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统计工作满6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统计工作满4年;
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统计工作满2年;
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统计工作满1年;
6.具备博士学位。
(六)报名参加统计专业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取得经济、会计、审计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七)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
(八)报考中、高级的相关专业工作年限其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五、告知承诺制报考有关规定
2022年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除个别曾在资格考试中有违纪(包括虚假承诺)行为尚在诚信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外,其他所有报考人员均可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或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
(一)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的报考人员,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需进行网上公示,且各市统计考办要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进行考后报考资格核查。如网上资料不够清晰或不够完整的考生按各属地统计局的要求,须到现场进行报考资格核查。
(二)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的报考人员(指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和“撤回承诺”的报考人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须按属地统计部门考试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考资格核查,提交相关书面证明材料。
(三)一旦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或“撤回承诺”,系统将无法再次提供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的机会,提醒报考人员务必不要随意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和“撤回承诺”。同时,在填报信息时要认真细致,以免误操作。
(四)在考前、考中、考后任何环节(如报名期间、打印准考证、考试、阅卷、考后公示或后续职称评定等环节),若发现有不实承诺的,将作出取消当次考试资格、取消当次考试全部成绩,以及已取得的资格证书无效等处理。
六、网上报考事项
报考人员在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上应尽早完成个人信息注册或信息更新,并于8月3日至8月14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考试,具体报考流程参见附件1。已报名考生可于10月24日至29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各县(市、区)统计局应及时发布信息并组织考试报名工作,考生报名按属地原则进行,市本级和莲都区考生统一在莲都报名点报名。
七、成绩公布与考后报考资格复核
(一)考试成绩查询服务将于2023年1月在网上开通,届时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
(二)考试成绩公布后,省统计考办联合省人事考试院将对已合格考生进行不少于 10 天的网上公示。
(三)市统计局将对不采取告知承诺制的合格考生进行全员考后报考资格现场复核工作;对采取告知承诺制的合格考生,通过考试后台管理系统按不低于50%的比例做好考后报考资格复核抽查工作。如考生网上资料不够清晰或不够完整等问题确需进行现场审核的人员,市统计局要及时联系,安排好相关现场审核的时间、地点及所需提交资料,考生逾期不到现场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成绩,并于2023年1月6日前将复核结果报送省统计考办。
八、考务费缴纳
考务费收取标准按浙价费〔2000〕131号文件规定执行,初、中级35元/科,初级合计70元,中级合计70元,高级不收费。收取办法见附件4,支付宝扫码收取不得收取现金。
附件:1.2022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流程
2.关于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有关问题的说明
3.从事统计工作年限证明
4.支付宝扫码交费流程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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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28日
附件1
2022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流程
一、选择告知承诺制的报考流程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填报完善个人信息(如学历学位、专业工作年限等),在线核查通过后(一般24小时),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经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后,再选择所要报考的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报名点等)。
(二)在确认所填报、选择的信息准确无误后,选择(点击)“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在阅读系统上的《承诺制告知书》后,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由报考人员本人签署并提交后(不允许代为承诺),再点击“确认”,下载打印“报名表”。
(三)报名初、中级考试的考生在进行到“现场交费”界面时,按各属地市统计局考试文件要求的方式交纳考试费用,并交费后3到4天再次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看交费及报名状态。
(四)打印的“报名表”供报考人员留存备查。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交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但一旦撤回承诺,本年度该项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二、不选择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流程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填报完善个人信息(如学历学位、专业工作年限等),在线核查通过后(一般24小时),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经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后,再选择所要报考的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报名点等)。
(二)在确认所填报、选择的信息和上传材料准确无误后,选择(点击)“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随后点击“确认”,且必须下载打印“报名表”。
(三)报名初、中级考试的考生在进行到“现场交费”界面时,按各属地市统计局考试文件要求的方式交纳考试费用,并交费后3到4天再次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看交费及报名状态。
(四)“报名表”须交单位审核盖章,待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用于考后报考资格现场核查;报考中、高级统计考试的人员须另行打印“专业工作年限证明”(附件3)交单位审核盖章备查,请考生妥善保存。
三、网上报考注意事项
(一)2002年以前获得的大专以上学历、2008年以前获得的学士以上学位、国(境)外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若无法在线核验的,须上传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图片后,方可继续完成上述对应的报考流程。
(二)对于使用我国居民身份证报名但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的,以及使用非我国居民身份证件无法在线核验的,须联系省人事考试院查明情况处理。
(三)由于个人身份和学历信息提交在线核验,需经24小时后才能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报名,提醒各位报考人员要尽早报名,预留足够的时间。
(四)报名期间,若发现报考信息有误,在未点击“确认”前,报考人员可点击“信息维护”自行进行修改。在点击“确认”或打印“报名表”后则不能再自行修改,若需修改须联系省人事考试院处理。
(五)当网上交费状态为“已交费”即为报考成功,在试卷预订后或属虚假承诺被取消报考资格的,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六)如属报考人员传错照片、填错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选错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报名点)、未交费或错交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按规定不能在浙江报考等原因,影响参加考试、答卷评阅、通信联络、资格核查、证书制发与使用的,由报考人员自负责任。考生原则上只能在本人居住地或工作地报考(即:网上所选“报名点”必须是工作所在地或居住地)。
(七)中国人事考试网注册及报名流程可参考相关指引视频(http://zg.cpta.com.cn/examfront/bmlc.jsp);常见问题可参看相关网页(http://zg.cpta.com.cn/examfront/qa.jsp)。
附件2
关于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有关问题的说明
为确保各级统考办在报名资格审核中保持统一口径,对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对取得统计、经济、会计、审计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按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审核。
(一)对取得统计、经济、会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仅须设置要求上传或现场提供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对所学专业没有限制),且符合学历、专业工作年限条件的,可通过报名资格审核。
(二)对取得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须设置要求上传或现场提供助理研究员资格(职称)证书或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助理研究员评(聘)文件。
若助理研究员资格(职称)证书注明的研究专业为教育部公布的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一级学科下属二级学科(专业),且报考人员符合学历、专业工作年限条件的,可通过报名资格审核。
若助理研究员资格(职称)证书没有注明研究专业,但报考人员符合学历、专业工作年限条件的,须对所学专业按以下要求进行审核: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的报考人员,所学专科专业须满足《 职 业 教 育 专 业 目 录 ( 2021 年 ) 》 ( 链接地址为http://www.moe.gov.cn/srcsite/A07/moe_953/202103/t20210319_521135.html)中电子与信息、财经商贸大类所含专业。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以及具备博士学位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属于教育部公布的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一级学科下属二级学科(专业)范围或应用统计专业硕士。
(3)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公布的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一级学科下属二级学科(专业)范围请查找《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链接地址为http://www.moe.gov.cn/srcsite/A22/moe_833/200512/t20051223_88437.html)和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和交叉学科名单(链接地址为http://zwfw.moe.gov.cn/dynamicDetail?id=71c8c07552de4162ba9d8151fb374608&title=1)。
二、对中级、高级报名条件中有关“工作年限”的解释。
中级报名条件之一为“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统计工作满 10 年”,“从事统计工作满 10 年”与“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两项为并列关系,没有时间先后关系。与此相同,中级其他报名条件中,相关学历与专业工作年限均为并列关系,没有先后关系。
高级报名条件中,“从事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在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时,是指从事统计相关工作,不要求报考人员必须被聘为统计师,但相关专业工作年限必须是取得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工作年限。
三、对跨系列(专业)的报考要求。
仅报考高级统计师时,可以跨系列(专业)报考。对于取得统计、经济、会计、审计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的专业工作,可以包括统计、经济、会计、审计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等内容。
附件3
从事统计工作年限证明
我单位 同志,已累计从事统计工作共 年。
起 止 年 月 | 从事何种专业工作 | 专业技术职务 |
年 月— 年 月 | ||
年 月— 年 月 | ||
年 月— 年 月 | ||
年 月— 年 月 | ||
年 月— 年 月 |
该同志在我单位工作期间,遵纪守法,无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
支付宝扫码交费和注意事项
一、注意事项
(一)此二维码只收取报名费,今年报名费只能通过二维码方式缴纳,不允许收取现金。
(二)选择县(市、区)栏时必须填写县(市、区)名称。
(三)报名时请务必确保考生考务费缴纳成功。
(四)需要开具发票的考生,扫码缴费后自动生成电子发票,如需发票的考生请自行打印电子发票。
二、支付宝扫码交费流程
1.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2.进入缴款
3. 点击“确认授权”
4. 按照提示进入此页面,缴款人需填写开具发票抬头的名称,如果需开个人的请填写自己的姓名,如果需开公司的请填写公司名称,必须填写县(市、区)名称,在标准中选择“70”,点击“自助填单”。
5.点击“下一步”
6.点击“下一步”进行缴款
7.点击“立即付款”